第三百八十九章 达成基本目标_明帝国的崛起TXT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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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十九章 达成基本目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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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一,若按照旧有的制度,东城兵马司至少要增加两百军士。而依下官的提议,依托于地方上的坊、铺,设立若干分所,官一名,吏员若干,专职处理坊、里中的事务。

  若有刑事案件,即可派人上报。由总部进行支援。所需钱粮远低于新增两百余军士的花费。

  其二,京中其余各处都设立分所,确保每一个里,每一个坊都有分所。如此,既加强治理,又可节省花费。但是,以急递铺伙夫、弓兵的素质断然无法胜任,所以,下官说需要考试选拔。”

  说完之后,张昭向刘健拱手一礼。

  暖阁中陷入沉思中。张昭说的信息量有点大。

  首先,按照张昭的说法,新成立的警察局必须要握有户籍管理的权限。那意味着宛平、大兴两县的县衙就剩下差衙的职责。权力被侵夺。

  同时,警察局还要向上侵夺刑部的职权。

  大明朝的京师重地,极为慎刑。按照大明的国情,外地知县都一百杖之刑的权力。到京师之中,知县和知府都没这个权力,这是刑部的权力。再大的案件,那就要请天子圣裁。

  所以,张昭说来说去,就是刚刚吏部尚书马文升总结的:总览京师司法之权!只是他这么解释一通,说服力大增。

  管理户籍是管理百姓的核心要点,这但凡是大明朝的亲民官就知道啊!不然,太祖皇帝设户籍干吗?百姓为何出门要开路引?

  其次,张昭主张依托本朝的坊、里、铺设分所来治理。这是众人没有听说的。

  所以不怪谢迁刚刚要反对,说警察局里的衙役权力过大,势必会鱼肉百姓。

  大明朝的制度,百姓的居住区在城内叫做“坊”,在城乡结合部,叫做“厢”,在乡间叫做“里”。

  除开这一套体系之外,还有一套驿站体系。即水道交通要道,每隔十里设驿站、急递铺。

  所以,京师的治安地图上,划分为五城三十六坊五百余铺。体系是五个巡城御史,地位最高,可以判决各种小案件。

  其下是五城兵马司,设官吏,有弓兵百余,下辖的急递铺再出三五人。算下来有两百多直属下属。以兵马司衙门为“据点”。负责侦缉、捕盗、防火等事务。

  再其下,就是五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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